2006年4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普兰娜”商标域外被抢注敲响警钟
民族企业如何保卫海外知识产权

  “一个品牌要用心创造,更要努力依法维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受到海外不法商人的侵害。”4月16日,在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上,天津市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戴为民发出如是感慨。
  “普兰娜”商标专用权国际之争,作为中国民族企业维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警世性案例,向国内企业发出了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预警信息,也为民族品牌敲响了国际化道路上小心“埋伏”的警钟。

  “普兰娜”在40多个国家被抢注
  作为我国第一个高新技术出口化妆品,凝聚了天津市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人员20多年的心血的“普兰娜”行销海外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1年,他们斥巨资对“普兰娜”及英文商标“PULANNA”在世界范围内进行了大量宣传,在40多个国家进行了注册申请。但令人震惊的是:普兰娜产品在波兰的代理商(SP.Z.o.o公司),竟然早已先行一步,在波兰、俄罗斯等欧洲12个国家抢先注册了“普兰娜”的英文和图形商标。
  “普兰娜”被恶意抢注后,俄罗斯市场陷入被动局面。研究院申请英文的“美伦娜”商标替代原有的英文商标,重新投入市场,经济损失近100万美元,可没想到波兰这家公司近日又企图在俄罗斯抢注“美伦娜”的设计包装。

  俄罗斯市场出现“李鬼”
  2005年6月,天津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从俄罗斯代理商处获悉:俄罗斯市场上出现了使用许可证号处印有“普兰娜”标志,却并非天津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生产的产品。
  天津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院随即在国内报案。经查,曾参与“普兰娜”化妆品研发的一工作人员成立了天津市某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接受波兰PULANNA.SP.Z.o.o公司委托为其加工“PULANNA”化妆品包装盒及化妆品半成品,并委托浙江一家印刷公司非法制造了25万个带有中文“普兰娜”和英文“PULANNA”商标标志的化妆品包装盒,并出口销售给波兰的PULANNA.SP.Z.o.o公司。据了解,目前该案件已审结,天津市某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和其负责人犯有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罪,受到法律的惩处。

  民族品牌亟需“补课”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盛如说:“民族品牌要进入国际市场,熟悉国际规则,提高维权意识,利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亟需补上的一课。”很多企业商标意识淡薄,只知进攻,不懂防守,只想着扩大市场份额,不懂得开拓市场要商标先行。一旦自己的商标被人恶意抢注,就只能把“亲手养大的孩子”拱手送给他人。
  有专家建议,为尽量减少类似恶意抢注事件的发生,企业除了加强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外,还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尽可能及时地确定产品出口国。二是了解出口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在产品出口以前及时办理商标的国际注册,如果已经进行贸易往来,一定要及时补充注册。三是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尤其是已具备一定知名度的商标。             
  据《人民日报》